根據省政府電力體制改革工作的整體部署,按照中發〔2015〕9號文和相關配套文件精神,江蘇能源監管辦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編制了《江蘇電力市場建設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?,F經省政府同意,《方案》已正式印發。
《方案》明確了江蘇電力市場建設的指導思想、總體目標、各階段市場建設目標任務、風險防控和監管措施以及組織實施方案等各項內容,是江蘇電力市場建設的綱領性文件。
《方案》將江蘇電力市場建設分為三個階段:第一階段(2017-2019年):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、競爭性環節電價和配售電業務,初步建立電力市場機制,開展日前市場和實時平衡市場模擬運行。第二階段(2020年):擴大資源優化配置范圍,豐富市場交易品種,完善市場交易機制,形成較為完整的電力現貨市場體系,探索開展電力期貨、期權等金融衍生品交易。第三階段(自2021年起):健全日前市場和實時平衡市場,建立電力金融衍生品市場,推進市場自我發展與完善。
下一階段,江蘇能源監管辦將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和省政府的職責分工,會同省有關部門,制定并正式發布《江蘇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》,按照《方案》明確的各階段江蘇電力市場建設目標安排,研究探索電力中長期交易與現貨交易相結合的電力市場交易模式、建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(補償)機制、健全市場監管機制,積極穩妥推進電力市場建設,構建公平有效競爭的市場平臺和市場環境,為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創建必要條件。